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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大病险报销标准及方式

导语 唐山城乡居民缴纳医保和大病险的,医疗费用减去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超过1.9万元后的费用,可以报销。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报销

  一、什么人能享受大病险?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达到一定数额,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太平洋寿险唐山中心支公司负责。

  二、达到什么条件能够享受大病险,大病险一年最多报销多少钱?

  参保居民当年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用内的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总和减去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超过1.9万元后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具体分段报销标准如下:

  1.9万—5万按65%报销;5万以上—10万按80%报销;10万—20万按90%报销;20万以上按95%报销,跨省就医未按规定备案的,报销比例一律降低到30%。

  大病保险报销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大病保险如何进行报销?

  1.出院即报

  参保居民使用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如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医院自动实现出院直报,参保居民无需再办理任何报销手续。(住院票据上“大病统筹”即为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异地联网医院就医,“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单”上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金额即为大病保险报销金额)。

  2、非出院即报

  参保居民如因各种原因,未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的,个人先垫付全额医疗费用,出院后持有关材料到我区医保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如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可到医保中心大病保险受理窗口(医保局院内南一楼)提交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汇总/操作流程、缴费时间/标准、参保对象/流程、医保报销标准、暂停参保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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