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唐山有缴纳职工医保的,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包含了住院待遇、门诊待遇,还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
唐山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保为缴费月至12月31日,续保人员为本办法规定月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2万元。
1、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意外伤害)发生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采用乙类诊疗项目须先行自付10%,乙类药品须先行自付5%;其余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按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900元。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上述规定基础上每次降低100元,直至为零。
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在中医医院住院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在同级基础上下浮一级。
报销比例:医疗保险范围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93%、退休人员9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90%、退休人员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85%、退休人员88%。
2、门诊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对于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对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和60%,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待遇累计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3、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每人每个自然年度390元。非限额病种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5%,非限额病种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不再进行病种限额。累计限额病种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0%,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同时进行多病种累计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800元。单独限额病种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5%,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不参加累计限额病种支付额度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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