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

导语 为满足市民租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措施进行再优化、再提升。

  为满足市民租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措施进行再优化、再提升。

  1、提高了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当前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月1200元。

  2、精简了提取要件

  取消有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记录无法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职工凭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即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等已实现了不动产信息共享的,通过联网核查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无需提供纸质证明。

  3、优化了提取方式

  职工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网点前台办理;也可通过“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幸福唐山”APP等线上途径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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