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要办理多久?

导语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时间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承诺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相关问题:

  一、哪些港澳居民可以申请来内地定居?

  答: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原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返回内地定居。

  二、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一是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二是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三是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四是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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