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在哪办理?

导语 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需要在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正文。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办理单位: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工作时间:周六正常受理,周日休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址:路北区长宁道956号

  电话:0315-2530379

  办理时限: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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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居民申请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须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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