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个人无需垫付全额费用,可凭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居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后异地就医按本统筹区政策报销。

  2、城乡居民急诊抢救异地就医住院的,起付线1200元,保内费用自付10%后,报销比例60%。

  3、城乡居民办理转外异地就医备案后在统筹区外就医的,起付线1200元,保内费用自付10%后,报销比例60%。转外地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起付线1200元,保内费用自付10%后,报销比例为3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5万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费用分段并按相关比例予以报销。未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为30%。

  ●若您对医保业务存在疑问

  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0315--5908000

  丰 润:0315--5177317

  丰 南:0315--8101386

  迁 安:0315--7899831

  遵 化:0315--6623392

  乐 亭:0315--4613698

  迁 西:0315--5681158

  玉 田:0315--6161316

  滦 南:0315--8075198

  滦 州:0315--7101260

  曹妃甸:0315--8755110

  南 堡:0315--8512359

  汉 沽:022--69218365

  海 港:0315--2914578

  芦 台:022--6938629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2024年度唐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入口(多个)、参保缴费时间/流程/指南、享受待遇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