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导语 唐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或用工单位受理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唐山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按照唐住建发【2016】235号文件第三十一条,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或用工单位受理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街道办事处组织受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2.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联审联查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租金减免类别,并将核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建议申请人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咨询,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家庭成员、家庭住房、家庭收入及其他情况进行说明,并形成入户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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