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怎么申请公租房

导语 唐山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是什么样的?快来唐山本地宝了解一下吧。

  申请三类保障性住房(原公租房)的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市中心区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3年以上;

  2、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家庭每月不超过2711元、两人户家庭人均每月不超过2294元、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每月不超过2085元。

  申请四类保障性住房(原公租房)的条件

  1、家庭成员户籍标准:(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市中心区常住户口;(2)户籍不在市中心区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且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在本地累计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

  2、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总面积:三人及以上户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人及以下户在3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家庭每月不超过4065元、两人户家庭人均每月不超过3440元、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每月不超过3127元。

  申请三、四类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预登记。

  2、三、四类保障性住房办理入住手续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将通知已办理预登记的家庭办理正式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4、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联审联查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确定租金减免类别,并将核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5、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就当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抽查,经抽查无异议的,对当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案,纳入轮候范围。

  附件:

  1、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

  2、唐山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家庭年度(变化)申请审核表

  3、唐山市保障性住房预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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