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导语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来啦。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缴存登记内容详情见下文。
【个人信息变更】
职工个人信息变更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一)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单位专管员及职工本人应同时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并应当向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2.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3.职工身份证;
4.单位专管员身份证。
(二)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职工或单位专管员应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并应当向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2.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材料;
3.职工身份证;
4.单位专管员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职工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可由单位专管员或职工本人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并应当向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
3.单位专管员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职工个人绑定的住房公积金卡发生变更的,由职工本人到分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并应当向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
3.变更后的Ⅰ类银行储蓄卡。
其中(三)(四)项业务,职工也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唐山公积金最新政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