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导语 唐山本地宝为您带来迁安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南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关于我市2020-2021年度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一、网上缴费办理时限

  2020年8月27日至9月6日

  二、缴费方式

  已经缴纳至2020年6月且人员类别(在职或退休)未发生变化的,可关注“迁安医保”微信公众号,阅读缴费通知后进行缴费。

  人员类别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材料前往医保中心前台窗口,打印缴费核定表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特别提示:已经领取养老金但未在医保系统内办理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员,本次缴费时应先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否则仍会按在职人员核定缴费金额,造成的损失参保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材料

  未退休人员:

  1.本地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外地户籍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或购房手续复印件一份;

  3.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已退休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3.上次未按照退休标准缴费人员,还需前往B座5号门二楼2041房间,复印本人《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一份;

  4.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缴费标准

  五、需要现场办理人员的办理流程

  参保人进入大厅后首先前往叫号机进行排号,携带上述资料及排号单等待登记区窗口叫号,一个号码最多叫三次,过后号码作废需重新前往叫号机排号。

  叫到号码后前往对应窗口填写登记申报表同时审查材料,窗口审核无误后参保人携带医保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前往报表打印区3、4号窗口打印缴费核定表,打印完毕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打印完税凭证,不必再次返回医保窗口!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如何划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不满45周岁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个人账户;满45周岁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5%划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个人账户,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无法确定划拨个人账户基数的,按照上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792的4%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费按照上述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后,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七、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我市医保制度自2002年开始实施)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2002年后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含省、市政府批准的实际封闭运行企业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我局已设立军人绿色通道,可凭相关证件优先办理本人业务!

  办公地址:行政审批中心5号门B座1楼医保大厅窗口。

  联系电话:0315-76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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