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胎产假多少时间2023

导语 唐山生育三孩产假天数为国家规定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再加上延长假期90天,一共188天。

  正常生育三孩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延长奖励90天=188天

  用人单位能否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二条、四十五条规定,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也没有主动提出辞职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女职工没有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唐山生育登记(准生证)办理入口、婚假、育儿假、产假天数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