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二胎产假多少天2023
导语 唐山市生育二孩产假天数为国家规定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再加上延长假期60天,一共158天。
正常生育二孩产假天数:
国家规定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延长奖励60天=158天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女职工哪些劳动保护?
《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不安排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以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唐山生育登记(准生证)办理入口、婚假、育儿假、产假天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