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因工致残7至10级的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导语 工伤人员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7个月工伤人员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因工致残7—10级的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7个月工伤人员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伤残等级相对应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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