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居民换购住房税收优惠退税材料汇总

导语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该政策延续到2025年12月31日。

  退税材料

  (一)《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

  (二)纳税人身份证件;

  (三)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四)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五)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注意事项: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旨在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请,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契税】可获2024年唐山契税相关政策,居民换购住房优惠政策的办理时间/地点,办理主体/优惠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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