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居民收养子女条件

导语 唐山市居民因部分原因需要收养子女,那么满足什么要求才可以申请收养子女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居民在收养子女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另,唐山市居民在办理收养手续时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1、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7、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8、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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