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二手房转让材料

导语 唐山市居民在进行二手房转让时,需要准备材料呢?哪些人又不能进行二手房转让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居民二手房转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让方(卖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证明等有效证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携带其户口本及出生证。

  受让方(买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证明等有效证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携带其户口本及出生证。

  提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当与实际相符。房产权属情况特殊请详细咨询(交易中心咨询窗口:大厅14号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若您准备好了以上材料,具体转让流程请点击:唐山市二手房转让流程

  您在进行二手房转让交易时,也应当注意法律问题,避免“进坑”。具体请点击:唐山市二手房转让需注意什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二手房】可获唐山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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