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机动车注销登记指南

导语 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注销登记应该怎么办理大家知道吗?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唐山机动车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流程: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5.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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