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唐山限购政策解读

导语 唐山的限购政策是什么?唐山市户籍与非唐山市户籍的限购政策不一样,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根据唐山《《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唐山的限购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唐山市户籍:

  1.在唐山市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唐山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非唐山市户籍:

  1.能够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拓展材料:

  一、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继续加大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大唐钢搬迁区域、城南开发区、老交大片区、站西等多区位的土地供应。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合理有序安排土地供应。

  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

  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形势,在市中心区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实施比例不低于供地面积的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三、坚决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

  建立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必须在1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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