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唐山限购政策解读
导语 唐山的限购政策是什么?唐山市户籍与非唐山市户籍的限购政策不一样,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根据唐山《《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唐山的限购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唐山市户籍:
1.在唐山市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唐山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非唐山市户籍:
1.能够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拓展材料:
一、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继续加大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大唐钢搬迁区域、城南开发区、老交大片区、站西等多区位的土地供应。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合理有序安排土地供应。
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
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形势,在市中心区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实施比例不低于供地面积的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三、坚决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
建立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必须在1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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