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办理商转公的缴存职工能否继续使用原商贷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办理商转公的缴存职工在预审通过后、原商贷结清前可最后一次使用该商贷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情形继续申请提取。

  问:唐山办理商转公的缴存职工能否继续使用原商贷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商转公的缴存职工在预审通过后、原商贷结清前可最后一次使用该商贷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情形继续申请提取。


  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商转公贷款应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同时首批办理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我市以商贷购买的自住住房,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土地使用权证书,且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产权共有人须同意以该房产作为抵押);

  (3)提前全部结清原商业银行贷款;

  (4)借款申请人(主借款人)开户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0年及以上(以缴存月份计算);

  (5)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贷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还款记录。

  首批开展的商转公贷款对象,主要考虑商贷购房时应当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而未享受到的,同时开户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0年及以上的,且开户缴存以来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优先为其办理商转公贷款。退役军人在我市完成住房公积金接续工作的,在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视为连续缴存,需提供退役证明及相关缴存证明等材料。为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商转公贷款仅面向职工购买的普通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不支持第三套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转公】查看唐山商转公政策,获取办理指南,资料、条件、流程、额度、期限、利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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