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由滦州市滦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6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唐山市范围内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被某单位除名、开除或辞退经历,无被开除党籍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93年11月13日-2006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2、学历: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兵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3、身体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胎记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无吸毒史、心脑血管病等疾病;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身高170cm以上(退伍兵身高可放宽到166CM以上);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130%之间[标准体重:(身高cm-80cm)×70%,单位为公斤];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被除名、开除、辞退或被开除军籍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调查期尚未查清的;
7、有纹身或清洗纹身疤痕的;
8、有参与“FLG”等XJ组织经历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直系血亲、姻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上述人员中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
11、曾从公安机关离职的人员;
12、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以上学历毕业、户籍落户等所有涉及到时间的问题全部截止到开始报名之日。
四、岗位职责
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安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强度大、任务重,需经常加班或备勤,介意者慎报。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报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如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学籍注册及学历验证报告两张表,表中二维码验证时效选6个月);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表》两份(可在下方下载);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均通过报名时留的电话号码进行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考试结束后,从滦州市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内容含心理测试项目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人数比例不足1:2,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心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退伍兵优先;两人均不是退伍兵的,全日制学历较高者优先,均不是全日制大专或均为全日制大专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滦州市滦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退伍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及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曾在武警部队特战、解放军特侦服役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未达到录用人数,不足部分另行制定招聘方案。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月实发工资2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与滦州市滦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