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导语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信用贷款
2025年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用途:限于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支付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5000元。
(三)贷款期限:原则上为整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一般为在校年限加15年。
(四)贷款利率:LPR减70个基点,如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政策调整,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贷款利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因患病等原因休学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学生毕业(结业)后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六)贴息延期:学生毕业后如果借款期限未满,且继续在高校攻读学位时,应当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当年的8月30日前向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并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核实后,贷款利息计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助学贷款后续相关政策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