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州最新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导语 自2021年12月31日零时起,继续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唐山滦州最新限行通知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2022唐山市滦州市最新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自2021年12月31日零时起,继续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规定,2022年1月4日起唐山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周一限行4和9、周二限行5和0、周三限行1和6、周四限行2和7、周五限行3和8,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7:00—20:00
限行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限行车辆: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4日
自2021年12月5日起,滦州市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限行范围:
①新城区:205国道以南(不含)、滦州路以东(含)、文兴道以北(含)、阿里山路(含)以西范围内所有区域;不含205国道、平青乐线。
②古城区:古城北道以南(含)、古城西路以东(含)、滦河东道以北(含)、堤顶路(不含)以西范围内所有区域。
③滦河道全段限行。
滦州市城区单双号限行示意图:
拓展材料: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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