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南区境外人员入境隔离规定

导语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较快,为此,唐山丰南区制定了境外人员入境隔离规定。

  关于加强境外来丰人员隔离管控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较快,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丰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丰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归国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境外来丰人员),入境前2天,本人或利害关系人(亲属、单位、接待方)须将来丰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及地点、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对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报备的,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0315-5155305进行报告。各社区(村)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境外来丰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境外来丰人员一律落实 14 天集中隔离措施,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境外来丰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以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对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所有境外来丰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所有境外来丰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社区(村)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坚决予以曝光。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各用工企事业单位、所有宾馆、酒店、房屋出租人,获知从境外来丰人员信息后,必须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乡街报告。对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丰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5155305)。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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