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43例患者行程轨迹

导语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13日0时至2月13日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例。

  (更新时间:2月14日)

  第三十六例:女(系第30例病例之妻),42岁,迁安市人。1月26日曾在小石岭村亲戚家聚餐,27日至2月3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曾与亲戚在家中聚餐;4日曾到亲戚家串门;5日至7日居家隔离未外出;8日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3日确诊。

  第三十七例:男,48岁,迁安市人。1月25日至2月2日期间,每日到小石岭村邻居家打牌;3日至10日居家未外出。2月10日晚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就诊,13日确诊。

  第三十八例:女(系第29例病例之妻),66岁,迁安市人。1月24日与家人驾车到蔡园镇小石岭村老家,26日与家人驾车返回迁安市区,途中曾到杨店子镇一药店购药;30日与家人驾车到小石岭村,当晚因不适到首钢矿山医院就诊后,返回迁安市区;31日至2月2日居家未外出;3日至7日到小石岭村居家未外出;8日早因不适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并留观;9日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三十九例:女(系第37例病例之妻),47岁,迁安市人。1月28日至2月3日期间,多次到小石岭村邻居家观看打牌,期间与第29例、第38例病例有接触;2月4日至11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3日确诊。

  第四十例:男(系第14例、第28例病例之孙并共同生活),11岁,迁安市人。1月27日至2月3日曾在沙河驿管庄子村内活动;3日晚与第28例病例一同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四十一例:男,28岁,迁安市人,与第30例病例在同一钢厂工作。1月24日至2月10日在钢厂上班,休班期间,曾多次去亲戚、朋友家串门或打牌,10日因不适到天洋城小区某药店购药。2月11日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就诊,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四十二例:男,51岁,迁安市人,与第30例病例在同一钢厂工作。1月28日至2月7日除工作外未外出;2月8日独自骑电动车回蔡园镇北小店村,并于当日被送往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13日确诊。

  第四十三例:男,51岁,迁西县人。1月27日至2月12日在渔户寨乡擦都岭村活动未外出,期间与27、35例病例有密切接触;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3日转运至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当日确诊。


  (更新时间:2月13日)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12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

  现将新增2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三十四例:女,70岁,迁安市人。1月24日曾到第21例病例家中串门;25日至2月1日在小石岭村居家未外出;2日到第30例病例家中串门;3日至6日居家隔离未外出;7日被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9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月9日晚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中医院,后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12日确诊。

  第三十五例:女,59岁,迁西县人。1月23日,第17例病例曾来其擦都岭村家中串门;24日至2月3日,曾多次到本村村民家中串门;4日至9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10日因发热,由救护车送至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12日确诊。


  (更新时间:2月12日)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11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

  现将新增2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三十二例:女,66岁,迁西县人。1月24日曾与第27例病例在家中聚餐;26日曾与家人到金厂峪镇河北庄村串门,午餐后返回渔户寨乡擦都岭村;27日至30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有包括第27例病例在内的亲属多次来访或聚餐;31日到本村亲戚家串门,并与第27例病例在自家聚餐;2月1日至8日居家未外出;9日凌晨被送往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1日被转运至市传染病院,当日确诊。

  第三十三例:女(系第32例病例之女并共同生活),37岁,迁西县人。1月24日曾与第27例、第32例病例在家中聚餐;26日曾与第32例病例等家人到金厂峪镇河北庄村串门,后与丈夫到金厂峪镇郭庄户村麻达峪村串门,在河北庄村午餐后返回渔户寨乡擦都岭村;27日至2月5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有包括第27例病例在内的亲属多次来访或聚餐;6日到本村公爹家聚餐;8日被送往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1日被转运至市传染病院,当日确诊。


  (更新时间:2月11日)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10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

  现将新增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二十九例:男,64岁,迁安市人。1月24日上午与家人驾车自迁安市区到蔡园镇小石岭村老家;26日上午自小石岭村返回迁安市区;27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30日与家人驾车到小石岭村,并曾在村中散步,当晚因不适到首钢矿山医院就诊;31日至2月2日在小石岭村居家未外出;3日曾到本村邻居家串门;4日至8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于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日早因发热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隔离治疗,10日确诊。

  第三十例:男,45岁,迁安市人。1月26日至2月5日在迁安一钢厂上班;1月26日至30日曾多次到包括第21例病例在内的本村亲戚家聚餐;2月6日至8日居家隔离;8日被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9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0日确诊。

  第三十一例:男(系第13例病例之父),68岁,滦州市人。1月25日曾与第13例病例在家中密切接触;2月2日上午曾佩戴口罩到九百户镇郭各庄村村委会;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4日被转运至滦州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0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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