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

导语 为积极助力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建设,打造遵化青年人才高地,吸引遵化外(非遵化户籍、无遵化居住证、遵化无住房)青年人才了解遵化、走进遵化、扎根遵化,为来遵求职、创业、科研有志青年人才提供短期住宿补贴、短期旅游补贴和配套服务,具体遵化市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详见正文。

  遵化市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助力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建设,打造遵化青年人才高地,吸引遵化外(非遵化户籍、无遵化居住证、遵化无住房)青年人才了解遵化、走进遵化、扎根遵化,为来遵求职、创业、科研有志青年人才提供短期住宿补贴、短期旅游补贴和配套服务,现就青年人才驿站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住宿补贴和旅游补贴要建立审批制度,做好安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服务对象

  第三条享受住宿补贴和旅游补贴青年人才情况分为A、B、C三类:

  A类:拟到遵化求职,35周岁以下遵化外“双一流”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40周岁以下遵化外全日制研究生;45周岁以下遵化外全日制博士生。

  B类:拟到遵化求职,35周岁以下遵化外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

  C类:拟到遵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创新创业或学术研究的,45周岁以下遵化外青年人才;

  第四条享受住宿补贴、旅游补贴青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严重心理疾病;

  3、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形;

  4、年内无申请遵化市青年人才驿站住宿补贴和旅游补贴的历史记录;

  5、A、B类申请者需提供应聘面试通知证明,C类申请者需其提供相关情形证明。

  第五条进入青年人才驿站的青年必须遵化青年人才驿站的制度、公约,服从青年人才驿站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反,青年人才驿站可单方面终止服务。

  住宿补贴

  第六条住宿补贴每年最多申请1次,最长可达7天。A类申请者可在指定酒店中选择一家享受免费住宿,B类申请者可在指定酒店中选择一家享受5折优惠;C类申请者可在制定酒店中选择一家享受7折优惠。

  第七条青年人才住宿补贴需提前通过网络平台申请。

  第八条A、B类申请者根据拟入住时间至少提前3天在网络平台上提供身份证、大学学历证书(或毕业证、学生证)、应聘面试通知;C类申请者根据拟入住时间至少提前3天在网络平台上提供身份证、提供相关情形证明。驿站管理员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认证审核通过则进行下一步入住申请,认证审核不通过则需要重新填报相关资料。

  第九条青年人才驿站每天释放固定名额,名额满时,暂停接受住宿补贴申请。

  第十条申请者在申请入住当日24点前未办理入住手续该入住资格自动失效。

  旅游补贴

  第十一条旅游补贴每年最多申请1次。A类申请者可在指定景区享受免费门票优惠,B类申请者可在指定景区享受5折门票优惠;C类申请者可在指定景区享受7折门票优惠。

  第十二条申请旅游补贴方式参照本《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综合服务

  第十三条综合服务包括青年人才政策宣传、就业支持、城市融入等。

  1、青年人才政策宣传主要提供遵化市青年人才引进、凤凰英才政策3.0升级版等方面的咨询;

  2、就业支持主要提供企事业用人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

  3、城市融入服务主要组织区域考察、联谊交友、文化体育、志愿公益等活动,帮助青年人才拓展社交圈,加快融入遵化。

  第十四条定期调研青年人才需求,根据青年需求变化,调整综合服务内容。

  第十五条青年人才驿站须建立综合服务清单,区分常态类服务和活动类服务,常态类服务须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活动类服务在组织前发布通知,做好青年人才的组织动员。

  驿站管理

  第十六条青年人才驿站须制定场所管理、进入者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青年人才驿站须与申请者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青年人才驿站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负责对接人才驿站酒店及运营,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列支。

  第十九条申请者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伪造,青年人才驿站可随时单方面终止服务。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负责具体解释和具体实施。

  中共遵化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遵化市委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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