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导语 唐山唐山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是什么?唐山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退休时才能领取养老金。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选择三种方式。

  其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其二,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三,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解决。补缴年限不计入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以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之和为基数,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唐山养老保险查询和缴费入口、参保、变更、转移指南、养老金领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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