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刚性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中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实施时间:2024年3月1日

  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优化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

  》》》点击查看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征求《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继续执行意见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已到期,中心拟正式颁布实施,现就《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

  》》》点击查看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上调为20万元、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由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政策调整日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执行原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贷款政策。

  >>>往期政策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刚性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中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贷款

  降低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鼓励二孩、三孩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适用对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

  贷款额度: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

  证明材料: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若有离异或再婚情形的,需提供载记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离婚协议书等,其它贷款材料按照现行《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19〕4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取消组合贷款有关期限的限制

  取消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要求一致的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到期日仍然为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商业贷款期限按照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此次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5日起执行。

  注:欢迎您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45转公积金专席,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2022年3月10日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新政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注:欢迎您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45,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唐山公积金贷款网上办理/查询入口、贷款计算器、额度/利率、办理指南/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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