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托辅)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1月11日)

导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并经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研究决定,从1月11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托辅)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

  近期以来,我市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2022年1月9曰О—24时,天津市新增2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在津南区)。自1月8日以来,天津市已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达41例,感染者主要涉及病例所在托辅机构、学校学生及家长,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托辅)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全面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并经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研究决定从1月11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督促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依法履行群防群控责任,停止开展线下培训(托辅)活动。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立即对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开展天津市来返唐人员排查。要排查12月23日以来天津市全域,特别是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经停史来返唐人员,要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要提醒师生员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同时,还要排查辖区内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是否与天津市相关培训(托辅)机构合作往来情况。

  三、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停课期间,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每日如实记录个人体温并上报培训(托辅)机构;教育引导大家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习惯。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各校外培训(托辅)机构要做好家长和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要牵头持续抓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查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的变相违规培训。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对于违规的培训机构要列入黑名单。同时,要密切关注疫情和舆情。

  唐山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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