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内容

导语 自2022年1月23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唐山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内容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主要内容: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生产调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生产、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的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集疏港(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面源减排措施。

  1.禁止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露天作业。

  2.除应急抢险和重点民生工程外,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当温度不低于3℃,湿度低于70%条件下,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4、严禁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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