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唐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导语 上限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社平工资7158元的3倍,即21474元。下限原则按照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社平工资60%执行,即4295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社平工资7158元的3倍,即21474元。下限原则按照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社平工资60%执行,即4295元。特殊情况按缴存基数核定标准明确内容执行。低于最低缴存基数的应逐步提高。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的通知》(唐政办字【2018】78号)执行,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8%。对于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上应逐年提高,达到市本级同等缴存比例。

  2、企业单位的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问内确定,有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也可提高到单位、个人各12%缴存。

  3、执行北京缴存基数的单位按照单位、个人各12%的缴存比例缴存。

  执行天津缴存基数的单位按照单位、个人各11%或12%的缴存比例缴存

  4、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5、个人自愿缴存者按照20%的缴存比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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