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丰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导语 小学生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 6 周岁(2019 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应在7月5日以后开展。

  丰南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改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划片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各类选拔掐尖招生和违规择校行为,严禁 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各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的总体目标,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按照区招生政策入学的初中学生,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2.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 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校要在招生工 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要按要求 落实各项公示制度,在开学前主动公开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统筹 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材料,凭居住证入学。

  三、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片内生认定

  认定学生服务区片学校,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 种情况:

  ①学生本人为丰南户籍,且与监护人户籍及房产一致,直接认定为片内生。

  ②学生本人为丰南户籍,与监护人户籍及房产不一致,以其监护人名下合法房产或学生户籍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主要依据。

  ③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 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为准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 同、交款收据、交房手续等材料)。

  ④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 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区教育局按划片方案安排就近入学。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 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必须保证拆迁户子女有接收学校。

  ⑤其他户籍情况特殊者,应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 明,经区教育局审查核实后为其确定片内学校,认定为片内生。要保证每一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都有相应的片内学校。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入学问题。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仅凭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和户籍证明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 校就读,确保农民工子女有接收学校。各校要合理确定各类随迁子 女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在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学校要实 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向随迁子女 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 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2.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控辍保学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受教育状况进行核查比对和跟踪监测,落实“一对一”包联制度和教育资助政策,加强监护。指导和心理关爱,切实做好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落实民政 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 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 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坚持应入尽入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实施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校要严格落实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加强与驻唐部队、人武部门以及公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沟 通,提前摸清底数,加强资格审核。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要在入学、转学、升学等方面,模范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实“凤凰英才” 政策,妥善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

   (三)招生入学

  1.小学招生。小学生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 6 周岁(2019 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应在7月5日以后开展。

  2.初中招生。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在7月10日以后开展。小学生毕业质量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检测时间为6月30日。检测由毕业学校命题和组织,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各校命题的监管。检测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严禁将检测成绩作为升学依据。鼓励建立小学生电子毕业档案。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毕业学校组织专人填写,表格上要粘贴考生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依据划片方案交各初中学校存档。各初中要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初中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在8月15日前发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渠道公示。

   (四)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落实各校要按照省、市、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部署和有关要求, 建好用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全面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的招生入学新机制,进一步优化报名、审核、录取以及电脑派位、分班等工作,精简证明材料,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门、只跑一次”,减轻群众跑办负担。要围绕新的电子 平台招生模式,详细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办事指引、办理流程,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解读答疑。要加强报名录取数据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五)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常态化报告机制等政策,在招生入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四查三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适 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三本台账”,做到动态更新、人账相符。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儿童、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 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实行全覆盖动态监测,“一对一”落 实联系包联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 不失学辍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

  四、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一)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围绕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等重点任务,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整治“暗箱操作” “掐尖招生”等现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健全招生入学预警制度

  区教育局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 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 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标准组织招生。

  (三)规范招生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 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 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 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 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规范新生分班和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学生,必须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学校分班工作应在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完成。分班结果应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生毕业前不得擅自调整。严格 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

  (五)强化监督问责和宣传引导。

  区教育局将健全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 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招生入学期间,各校咨询电话要确保畅通。同时, 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 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 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 合实际制定出台本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丰南区2025年小学毕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丰南招生】可获唐山丰南中小学招生政策、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学区划片、民办学校招生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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