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办理攻略(办理流程+条件+地点)

导语 唐山低保人员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材料包括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有效期内的低保证等。

  办理条件:

  职工被纳入唐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其他资料: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提取额度:

  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流程: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

  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地点:

 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唐山公积金提取网点(地址+预约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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