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滦南县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导语 《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允许通行时间延长至9小时。

  施行时间:2023年5月26日起

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主城区道路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倴政通字〔2023〕2号

  为进一步便利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兼顾我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畅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倴政通字〔2022〕6号)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大型载货汽车限时通行区域,由原每天7小时允许通行时间(8:30-12:00、14:00-17:30),延长至9小时(8:30-17:30)

  本通告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倴政通字〔2022〕6号)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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