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唐山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导语 唐山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章、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劳动合同、参保人员花名册。

  2020唐山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章、公章

  4.《社会保险登记表》

  5.职工劳动合同

  6.参保人员花名册

  拓展: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到哪些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进行工伤康复?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仍需治疗的,应当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到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或者职工经急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未及时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唐山工伤保险查询、参保、赔偿、缴费以及工伤认定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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