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导语 唐山本地宝为您带来唐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月数

比例

失业保险金

标准(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

月数

比例

失业保险金

标准(元/月)

满1年不满2年

3

54%

1520

满9年不满10年

17

59%

1520

满2年不满3年

6

54%

1520

满10年不满11年

18

63%

1520

满3年不满4年

9

54%

1520

满11年不满12年

19

63%

1520

满4年不满5年

12

54%

1520

满12年不满13年

20

63%

1520

满5年不满6年

13

59%

1520

满13年不满14年

21

63%

1520

满6年不满7年

14

59%

1520

满14年不满15年

22

63%

1520

满7年不满8年

15

59%

1520

满15年不满16年

23

63%

1520

满8年不满9年

16

59%

1520

满16年及以上

24

63%

1520

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54%核定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及以上按照当地计发基数的63%核定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唐山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余额查询、申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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