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待遇

导语 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待遇怎么样?2020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有哪些待遇?下文将为你介绍。

  医疗待遇

  1.住院享受待遇

  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5%上调为60%;

  二是降低起付线标准。按规定办理转外住院和异地急诊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500元下调至1200元;支付比例也由原来的55%上调至60%,均享受我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

  三是提高支付限额。将原城乡居民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只有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30万元,调整为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每人每年30万元;

  四是提高生育定额补助。参保居民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含7个月以上引产),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上调整至1500元。

  2.“两病”报销待遇

  ⑴保障范围。“两病”患者是指在市内参加居民医保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通过鉴定合格后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报销政策。

  ⑵保障政策。一是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二是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年/人。

  此外,还可以享受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疾病、大病补充保险、意外伤害等多种待遇。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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