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唐山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唐山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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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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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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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唐山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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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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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符合其他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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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材料

(一)必备材料

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二)根据不同情况,提醒相对应的材料

>>唐山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2、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商品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2、购房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第一次提取期间为还款初始日至第一次提取日)的还款本息总额。

3、租住我市保障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

4、租住我市商品房: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且租赁路南、路北、高新区住房的,每月提取上限为1000元,即每年12000元。

唐山公积金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全额提取:

唐山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不同提取事项额度不一样,具体可咨询0315-12329。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另: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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