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投资兴业人员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对于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办理户口迁入落户到唐山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唐山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唐山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唐山户籍窗口办理点、各户口办理指南、落户须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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