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非本市户籍职工全款购房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非本市户籍,不影响您办理该项提取公积金业务。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问:非本市户籍职工全款购房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按照《中心关于支持职工住房需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唐公积金〔2022〕24号)规定,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非本市户籍,不影响您办理该项提取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1)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8)职工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9)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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