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失业后找到工作试用期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后找到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阅读: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唐山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渠道,申请方法/入口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