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生育证办理要提交什么材料?

导语 现居住地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怀孕后可以通过“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孕健康-计生河北APP”、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或者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业务。

  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2、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3、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合法结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证】可获唐山生育证即准生证办理入口/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注意事项/附件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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