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奖补按国家、省、市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由本人或者单位申报。

  ☀奖励标准

  按国家、省、市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

  注:本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奖励对象

  2023年4月15日后,获得国家、河北省、唐山市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奖励资金支持的人才(团队)。

  ☀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奖补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创新创业大赛或技能大赛比赛通知、获奖批文、证书等相关材料,国家、省、市奖励资金拨付电子回执(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人(团队成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申请。本人或者单位填写《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奖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二)审核。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人才本人或团队所在单位。

  ☀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

  1.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奖补申请表(个人)(见第3页)

  2.唐山高新区培育优秀人才奖补申请表(团队)(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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