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病异地就医申报材料

导语 唐山市居民外地就医时,大病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呢?如果自己不能办理需要代办时需要什么材料呢?和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居民大病异地报销申请材料如下:

  如患者曾在唐山以外的地区发生住院或门诊特殊疾病的费用(符合医保程序的),已在医保局报销,且报销后达到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

  1、请将交给医保的全部材料复印(包括收据、诊断证明、病历、明细汇总表、转院申请单),其中收据复印件盖医保局财务章;

  2、提供医保报销之后的医疗审核明细表原件。

  另,被保险人死亡提供材料要求

  1、《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中身故可提供火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土葬证明原件),每位法定受益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及《保险金转账授权书》,及每位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A4复印件;

  2、需到单位、街道或村委会,在《身故关系证明》上盖章。

  代办提供材料要求如下:

  1、如患者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患者本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处及《理赔申请书》中的“被保险人签字”和“申请人”共3处(即打“√”处)亲笔签名并按红手印;

  2、受托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A4复印件;

  3、如被保险人未成年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需由监护人提供单位、街道、村委会或大队开具的监护人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官方入口、唐山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备案操作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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