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问答(二)

导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根据客户重点关注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问题持续更新相关问答,详见正文。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二)

  情形一

  Q 我在邮储银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是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的,当时执行的是首套房政策,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A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于2023年9月7日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对满足《公告》条件的贷款集中批量调整。

  但如果您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或挂钩基准利率,或当前仍处于不良状态,仍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主动提出申请。

  情形二

  Q 我在邮储银行有一笔执行首套房政策的个人住房贷款,但是已经处于不良状态,也可以进行利率调整吗?

  A 根据《公告》,当前处于不良状态的存量房贷,不在2023年9月25日的集中批量调整范围内。若您想进行利率调整,您需还清当前拖欠金额后再主动提出申请。对于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申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批量调整。

  情形三

  Q 我在邮储银行有一笔执行首套房政策的个人住房贷款,但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挂钩基准利率,可以进行利率调整吗?

  A 根据《公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挂钩基准利率的贷款,不在2023年9月25日的集中批量调整范围内。若您想进行利率调整,您需申请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后,再进行利率调整。对于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申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批量调整。

  情形四

  Q 我的贷款是在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的,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当前已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可以进行利率调整吗?

  A “非首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客户,需主动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您可在2023年9月25日-10月22日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申请,同步提交当前已符合首套住房利率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批量调整。

  情形五

  Q 我有一笔贷款,利率低于发放时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这次能进行利率调整吗?

  A 不可以。例如,A城市2022年11月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为LPR-30BP,全国下限为LPR-20BP,客户贷款满足调整范围要求,当前利率为LPR-25BP,已低于发放时的全国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因此不调整。

  情形六

  Q 当前五年期LPR是4.2%,但是我目前的贷款是按照年初的LPR(4.3%),那么我的利率是按照哪一个LPR下调呢?

  A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调整的不是LPR,而是加减点值,如从LPR加点调整至LPR不加点(即LPR)。结合您的情况,如进行利率调整,您对应的LPR水平仍为年初的4.3%,在您的贷款重定价日,您的LPR将变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LPR最新值。

  情形七

  Q 如何申请利率调整?

  A 您可于9月25日起,通过手机银行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邮储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我的贷款)。除线上渠道外,您可到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情形八

  Q 银行会告诉我利率调整结果吗?

  A 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您也可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请您谅解。

  情形九

  Q 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已经进行了批量调整,但是我有异议,该怎么处理呢?

  A 根据《公告》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集中批量调整后,如客户存在异议,可于调整日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取消调整。

  情形十

  Q 可以跨行置换存量首套房房贷吗?

  A 不可以,本次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仅可向原贷款承办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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