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导语 唐山市男职工定期缴纳生育保险,配偶虽未就业但在就医时,生育保险是报销一定费用的,那么申报时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需携带材料如下: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

  ①医疗费收据;

  ②医疗费明细;

  ③诊断证明书(包括孕周、术式、流产原因等)和有关检查报告单,引产者提供相关影像学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④《生育登记凭证》或《生育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⑤出生医学证明(终止妊娠无此项);

  ⑥女方身份证;

  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

  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

  ①医疗费收据;

  ②医疗费明细汇总单;

  ③住院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或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④《生育登记凭证》或《生育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⑤出生医学证明(终止妊娠无此项);

  ⑥女方身份证;

  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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