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全款购买存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2023

导语 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全款购买存量住房提取要求:

  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需提供购房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核实房屋真实性;已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的区域,以共享信息为准。工作情况以职工缴存信息为准,户籍情况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政策调整变化(2023年8月15日起执行):

  将原来全款购买60平米以下存量住房需持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调整为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的应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提取时还应提供该套房屋购房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用于核实房屋是否在职工名下,已实现房产信息共享的区域,通过共享信息核实。

  职工所购房屋所在地区属于异常购房行为高发区域的,应加强审核。

  政策来源: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原文:http://www.tsgjj.com/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html?seqno=993&itemId=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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