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导语 唐山政府为具有唐山市城主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失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及子女残疾、重病等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老人建立政府购买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为具有唐山市城主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失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及子女残疾、重病等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老人建立政府购买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条件: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

  2.年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

  3.年满60周岁以上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

  4.年满70周岁以上失独、残独老人;

  5.年满70周岁以上独居且因子女残疾、重病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

  6.年满75周岁以上低保老人。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不能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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