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禁止饲养的犬类名单

导语 目前唐山禁止居民饲养的烈性犬共31种,包括藏獒犬、狼青犬、德国牧羊犬等。同时禁止居民饲养体高超过71厘米以上的纯种犬只和体高超过41厘米以上的非纯种犬只。

  按照《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唐山市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国际、国内城市禁养犬品种等情况,确定了唐山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体高标准:

  一、禁养的烈性犬品种

  禁止居民饲养的烈性犬共31种,目录如下:

  藏獒犬、狼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阿根廷杜高犬、美国斯塔福梗犬、德国牧羊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威玛猎犬、布雷猎犬、圣伯纳犬、罗威纳犬、苏俄猎狼犬、比特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俄罗斯高加索犬、巴西非勒犬、比利时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大丹犬、阿富汗猎犬、秋田犬、杜宾犬、大白熊犬、牛头梗犬、灵缇犬、中国细犬。

  二、禁养的大型犬体高标准

  大型犬的体高以肩高为准,即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禁止居民饲养体高超过71厘米以上的纯种犬只和体高超过41厘米以上的非纯种犬只。

图源:唐山文明养犬

  《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居民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准养犬只产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妥善处理。

  烈性犬的品种和大型犬的体高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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