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区引才优胜单位奖励申报流程材料及奖励金额

导语 唐山市海港区引才政策中的引才优胜单位奖励申报、审核流程详见正文。按照引才数量、质量,每年从驻区企业中评选3家引才优胜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引才优胜单位奖励申报、审核程序及材料

  1.申报

  企业提供佐证材料:

  ①本单位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②所引进人才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所获荣誉、奖励和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证明、个人纳税记录等。

  ③同时提交附件3(一式两份)。

  2.考察赋分(11月底)

  根据引才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引才单位进行赋分;深入排名入围单位,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3.审定公示(12月底)

  根据评定赋分和实地考察结果提出拟获引才优胜单位名单3家,进行公示。

  4.兑现表彰(12月底)

  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对引才优胜单位按照层次标准给予相应奖补资金。对引才优胜单位负责人,优先向国家和省、市推荐作为先进典型、人才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和省、市媒体进行推介宣传。

  ▶引才优胜单位奖励

  按照引才数量、质量,每年从驻区企业中评选3家引才优胜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引才优胜单位负责人,优先向国家和省、市推荐作为先进典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国家和省、市媒体进行推介宣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海港人才】可查看唐山海港区人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对象、申请/审核流程、申请材料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