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组成

导语 唐山市政府为给予就业人员更多福利待遇,现调整最低工资。那最低工资是由什么构成的呢?标准是什么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构成。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另,唐山市最低工资执行时间和标准:

  唐山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唐山市最低工资适用范围:

  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资】可获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唐山市、河北省2021平均工资数据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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